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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常态化疫情防控须知
时间:2021-01-23 15:06 点击数: 字体: 发布来源:宣传部

为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国家及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,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力度,防止院内交叉感染,确保来院患者及家属安全,现将我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:
一、普通门诊
(一)门诊就诊严格执行“一室一医一患”,患者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,候诊期间间隔就座。
(二)自觉遵守医院相关规定,进入诊区必须正确佩戴口罩,就诊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,避免扎堆聚集。
(三)做相关检查前请先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,如:肺功能检查、内镜检查治疗(包括胃镜、肠镜、气管镜)、口腔检查治疗以及门诊手术,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。
(四)如有以下情况,预检分诊安排专人引领至发热门诊进行进一步排查:
①来自国家公布的疫情中、高风险地区的人员(安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)
②体温≥37.3℃
③有呼吸道相关症状者
④近期活动轨迹与确诊患者重合的人员

二、住院患者
(一)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住院前均需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,长期在院病人与陪护每月需要复测1次核酸检测;急诊及其他特殊情况,住院病人单间过渡,待核酸检测结果示阴性转入普通病房,医务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;
(二)患者及陪护配合病区疫情防控点进行扫安康码、体温监测、正确佩戴口罩方可入住病区。患者住院期间一律谢绝探视,鼓励使用电话、微信、视频等形式进行探视。
(三)患者住院期间确需陪护,应严格执行“一患一陪”制,病情危重需要增加陪护的患者须向所在病区提出申请,病区申请备案,测核酸阴性后方可增加陪护。陪护人员固定,不得随意更换,实行实名登记。如需更换陪护,须测新冠病毒核酸阴性后方可。陪护人员需佩戴陪护腕带进出病区。
(四)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做好个人防护,陪护人员要始终戴口罩,患者住院期间严禁离开病区(检查除外),患者离开病区进行检查时要戴口罩,勤洗手、不聚集、不串病房、不吸烟等。若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,请及时告知病区医护人员。

三、医院通行
(一)进入我院的患者、家属、陪护、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(包括车辆驾驶人员、乘车人员)需在医院疫情防控点(南门、北门)测体温、正确佩戴口罩、扫安康码且显示为绿码方可进入医院(安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人员由专人引领至发热门诊进行进一步排查);
(二)持非智能手机人员、无手机人员需从门诊入口进入,测体温、正确佩戴口罩、进行人工流行病学调查后方可进入;
(三)医院各病区实行24小时管控,病房楼入口设立专岗,所有进入的人员均需凭证(工作证、患者手腕带、陪护手腕带)方可进入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;请各病区加强对患者及陪护的宣传工作。全院职工凭胸牌进入病区,严禁私约非住院病人进入病区。

(四)自觉遵守医院相关规定,进入院区必须正确佩戴口罩,保持一米以上距离,避免扎堆聚集。

本公告自2021年1月23日起执行。


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
  2021年1月23日